根据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工作部署,2019年为省级“敬老文明号”创建阶段。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苏老龄办﹝2017﹞14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在完成市、县级创建的基础上,现就做好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评选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面负责评选考核工作;省老龄办具体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创建单位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逐级推荐的程序开展,分三步实施:
1. 各地、各行业根据《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创建考核标准》(见附件1)自评,自评过程中要注重考量公众评议情况。(2019年7月1日前完成)
2. 各地依据自评得分,参照《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等额推荐申报单位(集体)。(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
3. 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将从7月下旬起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同时对第二届全国和省级“敬老文明号”进行抽查复核。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全省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包括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工作集体。“敬老文明号”评选适度向基层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倾斜,各地推荐申报时,窗口服务单位要占本地申报总数的70%以上。厅局级单位(不含内设机构)、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工作机构不参加评选。已获评“敬老文明号”的单位(集体)一般不参加评选。
申报省级“敬老文明号”的单位和集体,必须符合《江苏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要求,在为老服务、关爱老人等方面成绩突出,社会好评度较高,在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本届省级“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根据市、县(市、区)行政区划数量和各地、各行业“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情况分配名额,拟表彰名额不超过130个。省老龄委成员单位、省级各涉老组织可按照要求各申报1个候选单位。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据实填写《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3),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经审核后由各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报送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对拟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正式申报材料和公示材料。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把“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实绩突出、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显著、社会公认度高为老服务单位推荐上来。
2.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候选单位为老、助老、爱老典型事迹,扩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公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
3. 统一格式,按时报送。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备齐申报材料,申报表填写要完整、规范,先进事迹介绍要内容客观详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地、各部门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候选名单、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申报表》可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网址:http://wjw.jiangsu.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育林 025-83620938
李文萃 025-83620646
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办702室(收件人:李文萃;电话:13905174637;邮编:210008)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435727491@qq.com
附件: 1. 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考评标准
2. 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申报名额分配表
3. 第三届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申报表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