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加快研制《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9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37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老年大学是老年教育的主要载体,是实现“老有所教”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多样化需求的重要举措。老年大学已经成为引导老年人终身学习、积极向上、健康养老的生活方式。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49亿,占总人口的17.9%。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或老年教育机构学习,成为健康养老的生活方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教育部正在与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大学发展。
一、关于老年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建设
(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老年教育的规划和政策。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以下简称《规划》)。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2018年1月,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8〕6号)。2019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2019年6月,《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19〕25号)印发。当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即将出台。以上这些文件都对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提出了要求,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为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职责分工。
(二)研制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为有效扩大老年教育供给,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加紧研制《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明确老年大学的发展定位、办学基本条件、设立审批管理、发展路径、内涵建设、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特别是明确要建立健全社区老年大学三级办学网络,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部门、行业和企业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老年大学,以及发展老年开放大学和网上老年大学、积极探索养教结合的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措施;将明确老年大学要创新教学形式,将教学内容与旅游、艺术、体育以及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相结合,开展面授学习、体验学习、网上学习、读书会、讲座、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如何办好新时代老年大学的有关要求。
二、加强终身学习、老年教育的法规建设
目前,《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法》都明确了老年人的学习权利,这是老年教育发展的法律基础。2015年4月,有关部门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目前,天津市、福建省、上海市等九个省市、地市制定了《老年人教育条例》《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具体为:《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2002年)、《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05年)《徐州市老年教育条例》(2007年)《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年)《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2年)《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4年)《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4年)《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2016年)。2019年7月31日,《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审议通过。这些地方条例都将老年教育作为法规的重要内容,为国家立法奠定了基础。教育部开展了终身学习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
三、关于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一)积极推动各地发展老年教育。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2016年《规划》出台后,教育部组织有关部门举行了全国老年教育研讨会,部署推动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目前,全国有26个省(市、区)出台了发展老年教育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二是每年举办全国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工作高级研修班,推动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院校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三是大力推动各地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特别是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让老年教育惠及所有老年人。四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五是支持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和第三年龄大学联盟,引导推动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以及各类院校举办的老年大学创新发展。六是每年举办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推动各地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七是组织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将在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推动各地举办“教育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八是组织专家开展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大学办学网络政策性研究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有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6.2万个,共有800多万老年学员。全国已有26家开放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了老年开放大学或老年学院。
(二)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主要在六个方面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一是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社区老年大学三级办学网络,推动社区教育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二是调动各类院校参与老年教育,推动各类院校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大学。三是推动部门、行业和企业办好老年大学,并面向社会开放。四是鼓励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大学。五是加快推进开放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要多形式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和向社区(农村)提供老年教育数字资源服务。六是引导老年大学与养老机构、社区、企业等共同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推进养教一体化等。
四、关于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
(一)加强对老年教育、老年大学经费投入。
《意见》将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明确财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各级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和资源建设的投入,以及分类支持和激励的政策等。当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在大力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校教育的同时,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发展。要求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其中,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个人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为鼓励教育事业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二)各地加大老年教育、老年大学的投入力度。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老年教育的投入机制,取得一定成效。如:湖南省提出“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按照‘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多渠道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福建省明确“各级政府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部分财政困难县(市、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老干〔2017〕24号),提出省财政设立90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持省内30个财政困难县(市、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五、关于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模式
(一)明确老年教育、老年大学的管理体制。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一系列教育、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治理等与老年教育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性文件,都对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大学发展提出的要求,并都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多部门共同推动落实老年教育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各省(区、市)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对各地区在实施本规划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二)地方不断创新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地方各省市在出台的老年教育相关文件中,也对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索。如《广西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提出: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计生、旅游发展、老龄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提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湖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2 年)》提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教育、组织、老干、发改、财政、民政、卫健、人社、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对全省老年教育的宏观指导、政策扶持和统筹协调,形成“党政统领、多方参与、分工负责、 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等。
六、关于营造老年教育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部门联手共同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2018年1月,全国老龄办、中央组织部等14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8〕6号),提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要面向全社会,重点对象是党政干部、青少年和老年人。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的国情意识明显增强,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大幅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推动老年教育发展,营造老年教育浓厚氛围。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如编写出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知识读本》以及系列读物;组建由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等组成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讲团,在全国开展宣讲活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校园活动,把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等。
(二)加大对老年教育、老年大学的宣传力度。
在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中,教育部将组织有关电视台、网站、手机直播平台、有关公共媒体共同开展“走进老年大学” “走进社区教育”“走进终身学习活动周”“走进继续教育”系列主题展播活动,全面展示和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等。推动各地区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积极参与活动周开展的学习活动,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三)推动社会参与开展全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
教育部把开展全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列入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要内容,集聚资源并宣传展示,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推动各地教育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活动。组织各地联合举办“教育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汇集适应于面向社区全体成员数字化学习的优质资源,分类向社会开放,并推动组织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或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大学、老年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相关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出版传媒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该活动。建立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师资、工作志愿者共享库,开展志愿者共享行动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在研制的《意见》中认真思考吸收,并融入到今后进一步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工作实践中。教育部将联合多部门加快研制《意见》,组织开展终身学习、老年教育立法的调研。同时,根据职责分工,教育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扩大供给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多措并举推动老年教育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